|簡體中文

比思論壇

 找回密碼
 按這成為會員
搜索



查看: 1234|回復: 3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科学家治愈感染埃博拉病毒的恒河猴

[複製鏈接]

8765

主題

365

好友

5萬

積分

教授

Rank: 8Rank: 8

  • TA的每日心情
    奮斗
    12 小時前
  • 簽到天數: 3848 天

    [LV.Master]伴壇終老

    推廣值
    62
    貢獻值
    147945
    金錢
    36816
    威望
    57813
    主題
    8765

    文章勇士 回文勇士 文明人 附件高人 推廣 文章達人 附件達人 中學生 高中生 大學生 教授 熱心會員 簽到勳章 簽到達人 男生勳章 愛因斯坦

    跳轉到指定樓層
    #
    發表於 2012-6-16 09:46:53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original.jpg

    埃博拉病毒(Ebola)科普:埃博拉是一个用来称呼一群属于纤维病毒科埃博拉病毒属下数种病毒的通用术语,可导致埃博拉病毒出血热,[1]罹患此病可致人于死,包含数种不同程度的症状,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肤色改变、全身酸痛、体内出血、体外出血、发烧等,感染者症状与同为纤维病毒科的马尔堡病毒极为相似。[2]具有50%至90%的致死率,[2]致死原因主要为中风、心肌梗塞、低血容量休克或多发性器官衰竭。[3]

    此病毒以非洲刚果民主共和国的埃博拉河命名(该国旧称扎伊尔),此地接近首次爆发的部落,[4]刚果仍是最近四次爆发的所在地,包括2005年5月的一次大流行。

    埃博拉是人畜共通病毒,尽管世界卫生组织苦心研究,至今没有辨认出任何有能力在爆发时存活的动物宿主,目前认为果蝠是病毒可能的原宿主[5]。因为埃博拉的致命力,加上目前尚未有任何疫苗被证实有效,埃博拉被列为生物安全第四级病毒,也同时被视为是生物恐怖主义的工具之一。[wikipedia]

    猴子们在感染埃博拉病毒之后24小时,被科学家们使用化学鸡尾酒疗法治愈。这项突破性的进展无疑最终可以推广到人体身上,到时候我们便能治愈这种死亡率高达90%的病毒疾病。


    根据一篇 Nature 上的报道,位于加拿大温尼伯市的国家微生物实验室的研究者们为感染了扎伊尔病毒——埃博拉病毒中最致命的一种,也是民主刚果和加蓬地区最大的威胁——的恒河猴们注射了三种不同的抗体。这种抗体混合物被命名为 ZMAb,研究者们在恒河猴被感染24小时后给两只恒河猴注射了抗体,又在剩下的两只被感染48小时之后给它们注射了抗体,结果4只都活下来了,并且没有副作用。还有一只恒河猴因为根本没得到治疗在被感染后5天死于感染。

    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的微生物医学家 Gary Kobinger 组织领导了这次研究,研究结果与今日被刊登在 Science Translation Medicine 上。

    这种抗体混合物的原理是降低被感染的恒河猴体内的病毒自我复制的速率,这样恒河猴体内的免疫系统就有了和病毒抵抗的机会和胜算,最后将体内为数不多的病毒清理干净。这种抗体是从小白鼠体内提取的,这些小白鼠之前被注射过埃博拉病毒的碎片。这种抗体混合物瞄准了目标并且使病毒表面的糖蛋白失效,从而抗体能够进入并且感染细胞。不像其它的治疗方式,Kobinger 的“鸡尾酒”中包含了多种抗体,而每种各司其职,各自单独解决糖蛋白的不同部位,让埃博拉病毒难以抵抗攻击。

    这些抗体本身是由多伦多的一家生物科技企业 Defyrus 开发的。目前他们正在尝试使用这些抗体来进行规模更大效果更强的治疗,这种治疗被称为 Defilovir,在这种抗病毒基因疗法中,几种抗体协力合作。该治疗方法预计会在2014年在人体身上进行第一阶段的安全性测试。

    一位来自威康信托基金(Wellcome Trust Centre)人类遗传学中心 Thomas Bowden,同时也是牛津大学的结构生物学家 Thomas Bowden,指出,“这绝对是一个可行的策略,并且离在人体身上使用,他们已经不远了。”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按這成為會員

    重要聲明: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論壇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手機版| 廣告聯繫

    GMT+8, 2024-11-14 18:49 , Processed in 0.049399 second(s), 2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