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星小区出“怪事”:家里无人电表“转”
株洲晚报讯(记者/易楚曈)日前,市民陈女士从外地返株,家中长久无人居住,储物室也没大功率电器,电表却显示用电160余千瓦时,着实令人费解。“我不要赔偿,要的是事实真相和道歉。”发现自家电表疑被人私接用电后,陈女士愤愤不平地说。
【蹊跷】家中无人住,用电168千瓦时
陈女士家位于芦淞区南星小区18栋,小区尚未进行“一户一表”改造。住户用电均由小区配电房二次供电,小区业委会负责抄表、收取电费。
“2018年10月,我前往女儿家帮忙带小孩,直至今年5月才回家。”陈女士介绍,她家装有两个电表,其中疑似被人私接用电的电表位于储物室,用电量为168千瓦时。业主需缴纳电费107.5元。
如此多的用电量,难道是陈女士外出时,忘记关闭室内用电设备所致吗?
“不可能!”陈女士说,其储物室内唯一的电器设备是一盏功率为5瓦的白炽灯,按照灯具用电量,即便连续照明两年时间,也不会消耗如此多电量。
而她外出前,已关闭储物室用电总闸,不存在忘关电器设备的情况。
【可疑】屋内无电器用电不降反增
“陈女士离株前夕,电表账户余额63元,按理不会发生这种事。”南星小区业委会工作人员对此十分困惑。
小区业委会主任罗某表示,家中无人居住,电表“玩”自转的住户不止陈女士一家。
小区业委会管理台账数据记录,该小区6栋502号住户,去年5月至9月的用电量同样存在异常,最高用电量月达170千瓦时。
“户主于2019年8月,清空屋内大型电器,房屋基本处于闲置状态。然而,2020年6月起,该住户用电陡然增至162-170千瓦时。”南星小区6栋楼栋长说,该反常情况一直持续至房主去年10月关闭房屋用电总闸。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南星小区两户业主的家庭用电,莫名其妙地攀升?难道小区内有“电耗子”?
【真相】住户电路疑被接其余用电设备
随后,小区业委会找来专业电工检测。经查,陈女士和小区6栋业主电表异常,均由湖南有线株洲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有线)设备用电所引起。
其中,9栋的株洲有线设备盒连接有独立电表,8月17日电表度数为3399千瓦时。陈女士所在的18栋,株洲有线设备盒电线接在楼栋电表总闸前桩,电线虽未经私人电表,但该设备未连有独立电表。
罗某表示,18栋的株洲有线设备盒电线曾一度接入陈女士家电路,小区业委会及时发现并与该公司多次协调,设备盒的电源线方才移接至楼栋总闸前桩。
记者现场发现,陈女士储物室电表下方的一根电线绝缘塑料层已发生破损,疑为电线私接痕迹。
“不管怎样,南星小区配电房内的供电设备属于小区产权,株洲有线设备用电均为小区二次供电,供电部门将电送至小区总线路表后,小区供电便由小区业委会负责。株洲有线未与业委会达成用电协议,属于私自占用小区共用电行为。”罗某说。
【维权】住户仍没有获得解释和道歉
芦淞区新泉社区支部书记李剑告诉记者,南星小区与株洲有线的供电、用电矛盾,社区居委会曾多次介入协调,时隔数月,株洲有线仍未给予合理解释,也没有回复住户们的疑问。
8月20日,记者来到湖南有线株洲网络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该公司设备用电曾与电业部门达成协议,位于南星小区的有线电视集约箱设备由南华街专线供电。小区改造后,箱体迁移他处,用电线路发生改变,但不会占用小区居民用电,其设备占用小区共用电部分,该公司愿给予相应补偿。
电业部门人员表示,二者协议中,未涉及供电事项;株洲有线电子设备由电业部门供电,电表应有“国家电网”标识。南星小区与株洲有线的用电矛盾,关键在于小区业委会、居民和有线电视要弄清各自的电费,从而才能对症下药,进行协商。
听听律师怎么说
湖南诚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洁表示,该案中,如果株洲有线电视公司取得电表所有人的同意,并支付相应电费,其连接电线行为则为合法。若未经许可,私接他人电表,系盗用电力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则应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像楼主这种死宅妖怪,不知道76之后就可以成精了吗。
顺便告诉你,78是飞升的高峰期。
不过现在你还混论坛,估计是成仙无望了,天人五衰等死吧 真是奇了怪了 真是奇了怪了 真是奇了怪了 有人偷电呗 真是的,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如果株洲有线电视公司取得电表所有人的同意,并支付相应电费,其连接电线行为则为合法。若未经许可,私接他人电表,系盗用电力违法行为 奇怪的事情 有人在偷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