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sleyyu 發表於 2013-12-5 08:57:21
这种维权的方法要支持,呵呵,飘过~~wuji2333 發表於 2013-12-5 09:10:38
涨知识了,这个必须顶起来,让大家都学学hhlu7804 發表於 2013-12-5 09:11:26
严重同意,说什么法律途径的人是脑残!tony831007 發表於 2013-12-5 09:12:06
好方法 很牛逼sunyuxin1988 發表於 2013-12-5 09:16:34
银行是国家的,一般人斗不起kk@office 發表於 2013-12-5 09:24:56
银行就当自己是大爷了 没有储户养着你连西北风都没得吃zlin2006 發表於 2013-12-5 09:52:31
什么玩意啊!!!!霸王条款。bbb0000 發表於 2013-12-5 09:56:37
那个傻逼说走法律途径,跟流氓银行讲法律行得通才怪beiweimao 發表於 2013-12-5 10:00:16
就他妈的该这样,银行就是一地主不讲理还欺负人A304579606 發表於 2013-12-5 10:07:44
法律途径不需要花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