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xxttxs2012 發表於 2013-3-29 12:42:09
好像这个是犯法的吧,kaykay0922 發表於 2013-3-29 13:09:58
缺乏管教啊明显是~秋枫寒 發表於 2013-3-29 13:10:39
惯出来的毛病,给我一巴掌过去,还反了天了。dsqa2003 發表於 2013-3-29 13:24:48
哎,这是违法了rtyranruo 發表於 2013-3-29 13:26:10
继续拼起来1276971130 發表於 2013-3-29 13:34:07
这是一种犯罪行为 鉴于犯罪主体尚未到达刑事责任年限 特判其监护人进行教育劳改 若其不改 国家有权代其教育 附加刑为罚金yy2011 發表於 2013-3-29 14:00:18
破坏人民币?sunnow 發表於 2013-3-29 14:31:39
社会需要这样的人!badking2046 發表於 2013-3-29 15:34:53
这是在犯罪的说liulinshi 發表於 2013-3-29 15:39:16
好奢侈的爱好